6月21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市首部关于养老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贵阳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养老服务的形势变化和实际需求,连续多年将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政府民生实事,并结合“强省会”行动和“一圈两场三改”建设,着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在推动养老服务工作的过程中,仍然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
作为全市首部关于养老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全市生根开花的重要成果,是全市人民共同智慧的结晶,反映了全市人民意愿,体现了地方立法特色,彰显了贵阳贵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坚定决心。
据介绍,《规定》将全市养老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将全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职责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固定下来,全面系统规范了政府职责和联席会议制度、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使用等内容,为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规定》的实施,对于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贵阳市将从细化责任、强化监督、优化管理三个方面入手,全力抓好《规定》的执行和落实,努力推动全市养老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来源: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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