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贵阳海化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清镇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25000万元。

建设地点:贵州省清镇市站街镇干井坝村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建设规模:年处置飞灰规模10万吨。

项目拟对垃圾焚烧飞灰进行多级水洗、水洗脱氯预处理,并依托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一条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预处理后的飞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阳海化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钱钧

联系电话:13023004946

邮箱:35305554@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ClzKKDADXWMLyjnoLN9mw 提取码:
nbfe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反馈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贵阳海化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1日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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