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十批建筑业企业申报事项审查意见公示
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清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贵州民德益劳务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申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三天(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31日)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清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地址:清镇市金清线广大丽城
邮编:551400
电话:0851-82522269、82513172
附件:2018年第十批建筑业企业申报事项审查意见表
2018年第十批建筑业企业申报事项审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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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 法人 |
申报 类型 |
申报内容 |
审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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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州民德益劳务有限公司 |
周双 |
变更 |
施工劳务 |
同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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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州广安达劳务有限公司 |
李果 |
变更 |
施工劳务 |
同意办理 |
|
3 |
贵州省地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陈明 |
变更 |
施工劳务 |
同意办理 |
清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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