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循环经济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第二批市级循环经济专项的通知

贵阳市循环经济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第二批市级循环经济专项的通知

 

市直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发改局(循环办),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为加快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和低碳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我市实际需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11年第二批市级循环经济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本要求

申报市级循环经济专项,应符合以下要求: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项目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具有明显节水、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特征,能够延伸产业链、拓宽产业幅、提高产品深加工率,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对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影响,通过项目实施,有良好的示范推广和带动作用。

二、资金支持范围

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建筑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项目;节能及循环经济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规模化推广项目,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的其他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省关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规定;符合我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良好的社会示范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项目所依托的技术是自主开发、联合开发或引进的国内外科技成果,其生产过程、生产模式、资源综合利用、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等符合国家标准并达能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项目单位必须是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等级,项目已经开始实施或具备实施的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具有开展相关产业化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许可。

四、工作安排

(一)项目主管部门应按照专项的基本条件,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具体要求附后)、项目的审查和申报工作。

(二)请各项目单位将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各区(市、县)发改部门(循环办),经审核后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送我办(市政府B区409号),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经评审后择优给予支持。

 

联系人:赵嗣杰 黄琴 电话:(7989426、7989425)

 

 

 

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1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与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原则、目标等相关关联情况

二、项目的技术来源情况,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技术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项目建设方案。项目的产能规模、建设的主要内容、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和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四、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

五、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与原材料供应措施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

六、项目法人基本情况。项目法人的所有制性质,主管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概况等。

七、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八、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1、银行贷款证明文件;

2、项目法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保证落实文件;

3、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4、相应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5、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项目);

6、土地、重要原材料以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

7、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8、项目单位填报关于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附件2:

 

项目单位关于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我单位对申报项目的以下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xxxx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

2、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

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6、其他需要证明的事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来源:环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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