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贵阳磷化工总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区域的公告

为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防控土壤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贵阳磷化工总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区域进行划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划定范围

贵阳市乌当区贵阳磷化工总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区域面积为:约54923.33平方米,82.385亩。

二、管控区域管理要求

1.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本地块;

2.禁止在本区域内种植农作物,养殖动物;

3.禁止在本区域进行开发建设活动;

4.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5.禁止向区域内排放污水;

6.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和输油管道通过本区域;

7.禁止从事与本区域风险管控无关的其他项目、活动;

8.贵阳磷化工总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区域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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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

原创文章,作者: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dongtai/gg/44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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