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羊昌镇邓树明户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代偿发放前公示

2025年11月21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羊昌镇邓树明启用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进行代偿,现将代偿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1月25日—12月1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公示信息如下:

一、代偿情况:

1.代偿对象:羊昌镇邓树明;

3.代偿类型:风险补偿金;       

4.代偿原因:贷款主体死亡,导致无法按期偿还贷款资金。

5.代偿金额:代偿本金44487.2元,利息最终以财务处理拨付金额为准,共计按照2:8比例本息进行代偿。

二、投诉监督

1.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乌当区农业农村局,乌当区育新路156号行政综合大楼1212室。

2.投诉电话:86847781 或12345

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贷款户进行代偿。

乌当区农业农村局

202511月25

来源:乌当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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