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
为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质量,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9〕1188号)《贵阳贵安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筑发改价费〔2022〕71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草拟了《乌当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拟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0日,为期30天。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乌当区发展和改革局、乌当区财政局、乌当区教育局。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单位:乌当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窦鑫
联系方式:0851-86840195
邮箱:8960682@qq.com
联系单位:乌当区财政局
联系人:吴桂珍
联系方式:0851-86844716
邮箱:1179184635 @qq.com
联系单位:乌当区教育局
联系人:蒋幼梅
联系方式:0851-86842625
邮箱:2945508873@qq.com
附件:《乌当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拟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
贵阳市乌当区发展和改革局 贵阳市乌当区财政局
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乌当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区幼儿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规范公办幼儿园教育收费行为,根据省市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定本调整方案。
一、我区公办幼儿园基本情况
乌当区共有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26所,113个教学班3288名幼儿,教职工563人(在编188人、编外375人),专任教师270人(在编143人、编外127人),园长28人,保育员115人。其中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9所,县级示范幼儿园9所,基本达标园7所。
二、拟调整目的
适应教育、财税、价格等领域改革新要求,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体制,逐步完善乌当区公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综合考虑乌当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幼儿保教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乌当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建立与财政拨款、资助水平、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成本相适应的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乌当学前教育能将更多教育经费投入到提高教育质量能力建设中,逐步提高乌当区公办幼儿园办园质量。
三、实施范围
乌当区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
四、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
目前,我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贵阳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筑发改收费〔2014〕560号)文件执行,其保教费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一类幼儿园:400元/生·月;省级示范二类幼儿园:360元/生·月;省级示范三类幼儿园:33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300元/生·月;县级示范幼儿园:200元/生·月;基本达标幼儿园:100元/生·月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
类别 |
现行收费标准(元/人/月) |
备注 |
|
省级三类示范幼儿园 |
330 |
|
|
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
300 |
|
|
县级示范幼儿园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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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园幼儿园 |
100 |
五、拟调整保教费标准依据和理由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5〕8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9〕1188号)和《贵阳贵安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筑发改价费〔2022〕718号)等相关规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
(二)调整理由
近年,随着公办幼儿园所需保教设备和人工成本不断上涨,乌当区现行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已经难以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导致幼儿园内保教设备陈旧、优质保教老师外流严重,幼儿保教水平偏低,未能更好满足幼儿及家长高质量成长需求。经费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目前我区公办幼儿园收费依然按照2014年收费标准执行,不符合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为确保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拟调整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三)保教费运行成本测算情况
根据《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和《贵阳贵安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发改价费〔2022〕718号)的规定,由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公办幼儿园保教成本调查,并出具《乌当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成本测算报告》,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联合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2022年至2024年5家样本幼儿园保教费成本监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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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办幼儿园名称 |
幼儿园星级 |
2022年生均成本(元) |
2023年生均成本(元) |
2024年生均成本(元) |
核定年生均成本(元) |
|
1 |
乌当区幼儿园 |
省级示范三类 |
25159.73 |
30280.34 |
31306.3 |
25687.17 |
|
2 |
乌当区振新幼儿园 |
市级示范 |
12270.75 |
11445.08 |
20994.17 |
13407.07 |
|
3 |
乌当区第三幼儿园 |
市级示范 |
5474.43 |
8330.14 |
14837.14 |
12321.79 |
|
4 |
乌当区水田幼儿园 |
市级示范 |
13651.01 |
15782.231 |
17510.56 |
10200.98 |
|
5 |
乌当区新场幼儿园 |
县级示范 |
12080.73 |
13427.85 |
13040.52 |
10993.29 |
由上表可见,从运行成本分析,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不足以弥补办园成本,现行收费标准偏低,不利于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适当提高保教费收费标准有利于公办幼儿园的持续健康发展。
六、拟调整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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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调整前收费标准 (元/人/月) |
调整后收费标准 (元/人/月) |
备注 |
|
省级一类示范幼儿园 |
400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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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二类示范幼儿园 |
360 |
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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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类示范幼儿园 |
330 |
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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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
300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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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示范幼儿园 |
200 |
2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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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达标幼儿园 |
100 |
180 |
七、调整收费的影响
(一)对幼儿家庭支出的影响。2024年,乌当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312元,同比增长4.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84元,同比增长6.6%。2024年乌当区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户均(按照3人/户计算)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加6370元、5067元。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每年按9个月计算。调整保育教育费标准后,每年每个城镇幼儿园幼儿家庭支出增加720元,占2024年城镇常住居民户均可支配收入增加部分的11.30%;每年每个乡镇幼儿园幼儿家庭支出增加720元,占2024年农村常住居民户均可支配收入增加部分的14.21%。因此调整后对一般家庭影响不大,预计在群众承受范围。
(二)对幼儿园的影响。一是促进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扩大办园规模,较大程度满足群众入园需求,缓解社会矛盾。二是幼儿园可以按规定补充有一定水平和能力的教师、更新教学设备,配齐配足教学设施和教学玩具,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八、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公办幼儿园应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中,须写明公办幼儿园办园性质、等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公办幼儿园对低收入家庭等群体有减免规定的,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示。
(二)幼儿园无权自行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除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取暖费、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幼儿园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支教费等。
(三)公办幼儿园收费、退费按照《贵阳贵安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收费须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幼儿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公办幼儿园接受价格、教育、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时,要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资料。
(四)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应酌情减免收取保教费。具体按照教育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执行时间
乌当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实施。
乌当区发改局 乌当区财政局 乌当区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乌当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拟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5.2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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