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万泰现代农业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解除合同及退还装修补助资金告知书》,公告如下:
我区人民政府与贵州丰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签订了《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贵州丰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贵阳市食用菌出口加工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你公司系贵州丰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履行《投资协议书》成立的项目公司,承担着履行《投资协议书》约定产值及税收的义务。上述协议签订至今,你公司未达到《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承诺发展目标,同时还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况。根据《投资协议书》第四条第(五)项、第五条第(二)款第2项的约定,现特告知贵公司:
一、我区人民政府拟与贵州丰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解除双方于2019年12月13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
二、我区人民政府拟收回已支付的装修补助资金人民币捌拾万玖仟肆佰壹拾元捌角叁分(小写:¥80.941083万元),请贵州丰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于退款时备注退款单位及项目名称,退款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贵阳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朝晖支行
账 号:10910121050000222
如贵州丰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不服本告知,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者申请听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易春
联系电话:0851-84832226 13985153759
联系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云环路行政中心三期1127室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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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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