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气象局关于禁止在乌当区行政区域内升放气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和2023年10月23日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洞堡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图及机场障碍物限制图备案的报告》处理意见,乌当区气象局现将禁止在乌当区行政区域内升放气球的通告如下:

按照2022年9月1日生效的《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民航规〔2022〕35号)有关内容,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由机场跑道两侧外各10公里、两端外各20公里的空间区域,调整为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其中,原净空保护区范围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新增的范围为净空关注区域。调整后的贵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包括乌当区行政区域

为进一步加强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确保飞行安全 ,现禁止在乌当区行政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 4 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 1.8 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 3.2 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前述气球不包括热气球、系留式观光气球等载人气球)

乌当区气象局投诉举报电话:0851-86452165。

特此公告


乌当区气象局 

2023年12月28日

乌当区气象局关于禁止在乌当区行政区域内升放气球的公告

来源:贵阳市乌当区气象局

原创文章,作者:贵阳市乌当区气象局,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dongtai/gg/52908.html

(0)
贵阳市乌当区气象局的头像贵阳市乌当区气象局会员
蓬莱仙界·蘑力小镇成功入选2023年 贵阳市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实践基地 及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上一篇 2024年1月5日 上午11:34
观山湖区2024年第一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情况公示
下一篇 2024年1月5日 下午1:31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