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生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升粮油生产水平,提高种植积极性。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轮作试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1号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计财[2025]10号)文件精神,推进耕地轮作工作落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一)建设目标。实施粮食一油菜轮作≥0.04万亩,因地制宜探索多种粮油轮作模式,推动耕地轮作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形成耕地轮作与保障粮食、油料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的良好互动。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耕地地力等级有所提升。
(二)绩效目标。实施耕地轮作面积≥0.04万亩;粮油作物平均亩产较上年高2%左右;项目成本控制率100%,项目实施按阶段完成率100%;农民种植粮油积极性提高;农民满意度达90%以上。
二、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主体:白云区农业农村局、沙文镇。
实施区域:沙文镇玉米、水稻种植区域。实施区域可重点向区领导领办示范点倾斜,优先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大,四至信息清晰的地块。
三、补贴标准、预算环节
(一)补助标准
暂按15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以物抵资)。轮作面积计算:按任务数在前茬粮食作物收获后接续种植油菜计算,两季作物面积不得累加。
(二)资金支持环节及预算
1.补贴方向。采取购买肥料进行补助。
2.资金预算。白云区耕地轮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6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肥料采购,由沙文镇根据项目区农户实际种植油菜面积进行发放,肥料预算60000元采购3401.4元/吨,规格40kg/包,合计17.64吨,最终物资补助量以采购中标量按种植面积平均分配。
(三)补助方式
1.补贴方法。为进一步提高各类经营主体种植积极性,稳定轮作种植面积,提高种植质量,保证项目实施效果,沙文镇与村签订轮作协议,村与农户签订轮作协议(详见附件),明确实施面积、补贴物资数量、相关权力、责任和义务,对项目区实施轮作面积登记造册,组织村级将物化补助等发放到种植主体,发放清册经种植主体签字确认。
2.补助程序。项目实施镇组织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完成物资采购,及时将物资发放到项目镇,由镇组织村级将物资发放到种植经营主体。由镇组织村级将物资发放到种植经营主体,并在镇、村两级对发放情况公示7日。于2025年11月20日前,由沙文镇将公示资料、发放册纸质版等资料交区农业农村局。对于未完成水稻(玉米)油菜轮作的种植主体,需按照补助物资折合成金额退还项目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农业农村局、镇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小组,负责统筹项目实施。同时,下设技术服务指导小组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做好物资发放工作技术指导到位。
(二)做好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未落实轮作任务的农户,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任务完成。
(三)加强技术指导。区、镇两级技术员要对耕地轮作试点工作进行定期指导,掌握任务落实进度、物资发放情况等,推动任务落实、关键技术到位和物资兑付。
(四)开展绩效评价。项目镇要定点跟踪粮食作物面积、油菜面积、作物产量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区级对耕地轮作开展绩效评价。
(五)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赶集天、坝坝会等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通过轮作制度稳粮扩油的政策,引导农户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耕地轮作。
附件:1.白云区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技术保障组成员
2.白云区2025年耕地轮作协议(模板)
附件1:白云区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技术保障组成员.docx
来源: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原创文章,作者: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dongtai/gg/53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