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及《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固定资产领导小组评估并报请乌当区水务管理局第十四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对我单位办公设备如数码相机、摄影机、办公电脑、笔记本电脑、复印(打印机)办公桌椅等物品,共计124件,账面值673372.96元,累计折旧673372.96元、净值0元的国有资产,因使用年限过长,无法满足现在的办公需求已不能继续使用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该批次处置资产明细详见附件:
现予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日期: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5日
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联系芮志川。电话:86842256。公示无异议后,将报乌当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复后按程序进行处置。
乌当区水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
来源:水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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