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肉品安全,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总则
1. 工作目标:通过群众举报拓宽违法线索来源,强化执法监管,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镇辖区内对畜禽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调查处理及反馈等相关工作。
3. 工作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快速高效、及时反馈、保护举报人权益的原则,确保举报工作有序开展。
二、举报受理
1. 举报方式: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同时也接受匿名举报。
举报电话:麦架镇政府:0851-84350282;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刘道武:18984596848。
安排专人接听,确保在工作时间内畅通。
举报信箱:在麦架镇人民政府设置实体举报信箱,每周至少开启一次收取信件。
2. 受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设备或储存设施;屠宰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屠宰病死、死因不明或染疫畜禽;冒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等违法行为。
3. 受理登记:对收到的每一条举报信息,详细记录举报人姓名(匿名举报注明匿名)、联系方式、举报时间、举报内容、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名称、地址等),形成《畜禽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举报登记表》。
三、举报处理
1.核查分配:收到举报后24小时内,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分析,根据违法行为发生地及性质,将举报线索分配至相应的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调查时限:一般举报线索,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调查过程中应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照片、视频等。
3.协同处理:涉及多部门职责的举报案件,由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四、反馈与告知
1.向举报人反馈:在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以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给举报人(匿名举报除外)。反馈内容包括调查过程、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理措施及法律依据等。
2.结果公开:对典型的畜禽私屠滥宰违法案件处理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起到警示作用。
五、举报人保护
1.信息保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2. 打击报复处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督管理
1.内部监督:建立举报工作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举报受理、处理、反馈等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社会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对举报工作的监督,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回复和改进。
麦架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来源:麦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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