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阳白云海峡福建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本局2024年09月30日通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编号为食安2024-09-0234的《检验报告》,依据该《检验报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的贵阳白云海峡福建食品厂生产的比萨薄饼(咸蛋黄芝士味)(生产日期:2024-08-01),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过本局调查,贵阳白云海峡福建食品厂生产的“比萨薄饼(咸蛋黄芝士味)(生产日期:2024-08-01)”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
1.罚款1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72元。(罚没合计11272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贰佰柒拾贰元整)。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4年10月9日主动启动了召回工作,但因售出时间较长,未能召回,经当事人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由于生产时喷油时温度过高,导致酸价指标不合格,以后要严格控制喷油时饼干温度,确保酸价指标合格。
【白市监处罚〔2025〕2号】
来源: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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