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乌当区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自2023年3月21日至6月21日,对区住建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住建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本轮巡察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强省会”涉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干部担当作为情况;遵守纪律、廉洁从业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责任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一案一整改”落实情况;“一把手”履职用权和廉洁自律情况。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通过举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联系电话:13158046370(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7:00)

电子邮箱:wdqwxcb2022@163.com

邮政地址:乌当区行政中心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550018

根据巡察职责,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乌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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