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兽医违法违规线索举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白云区动物检疫相关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舌尖上安全。现将白云区官方兽医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公告如下:

一、白云区官方兽医违规违纪问题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851-84607287

(二)举报邮箱:byqzfdd@163.com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三、官方兽医违规违纪问题举报内容

(一)持证上岗方面

1.官方兽医未持证上岗开展工作。

2.官方兽医伪造、变造、转借或以其他方式违法使用官方兽医证;

3.官方兽医调动工作不再从事检疫工作后,未及时注销原证。

(二)实施检疫方面

2.官方兽医对符合检疫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申报;

3.官方兽医在屠宰检疫环节不回收产地检疫证明、不开展宰前检查、同步检疫等;

4.官方兽医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

5.官方兽医超出检疫范围实施检疫,在检疫过程中协助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

(三)出具证明方面

6.官方兽医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或者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拒不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7.官方兽医不检疫即出证、隔山开证、出具虚假或空白检疫证明、售卖检疫证明等;

8.官方兽医出具的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

9.协检人员出证;

10.官方兽医对检疫不合格的未出具检疫结果通知单、未按有关规定处理等;

11.官方兽医不填写检疫记录;

12.官方兽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在固定区域内涉嫌违法违规频繁大量出具检疫证明等。

(四)证章管理方面

13.官方兽医未严格管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账号,出借本人账号或借用他人账号,为他人冒用账号提供便利等;

14.官方兽医伪造、变造、转让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等,持有或使用伪造、变造、转让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等。

(五)作风纪律方面

15.官方兽医不按时上岗或擅自脱岗离岗;

16.官方兽医在检疫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法收取费用等行为;

17.官方兽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报告,存在其他履职消极懈怠、不负责任行为。

温馨提示:举报时请注明举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我们诚挚地欢迎广大养殖场(户)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特此公告。

来源: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原创文章,作者: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dongtai/gg/56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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