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乡振发〔2022〕13号),现将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实施项目立项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9日)。
公告单位:白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告单位监督电话:0851-84616755;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白云区行政中心北楼524;
附件1:白乡振领复字〔2024〕7号中共白云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牛场乡黄官村食用菌厂房及冷库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2024.1.31.pdf
附件2:白乡振领复字〔2024〕9号中共白云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沙文镇乡村人居环境提质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2024.1.31.pdf
白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31日
来源:白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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