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架镇新增40个干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治垃圾”工作,减轻麦架镇辖区内九个行政村村级财政负担,经麦架镇党委、政府研究后,决定在原有垃圾收集点86个的基础上增加40个点位。现将麦架镇2024年新增40个干垃圾收集点清运外包工作进行政府询价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有承接本项目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本次询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麦架镇新增40个干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二)采购方式:询价

· (三)采购内容:

· 1.服务时间:2024年3月至9月(每个月/元报价);

· 2.服务点位:

· 麦架镇九个行政村干垃圾清运收集点:麦架村9个、新村村1个、小桥村6个、青山村9个、摆茅村5个、高坡村7个、下堰村3个,共计40个。

· 3.服务金额455000.00元

· 二、服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一般资格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声明);

·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提供2023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交纳的有效证明材料。

·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自行声明);

· (六)供应商须承诺:

·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的供应商自愿取消其询价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服务期、服务地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

1.服务期:7个月,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服务起始时间计算。

2.服务地点:麦架镇辖区新增40个干垃圾收集点位垃圾清运(详细点位见分布图)。

(二)服务要求

1.要求垃圾分类,压缩处理,每个垃圾斗容量不少于9立方;

2.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供应商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供应商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采购人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供应商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4.供应商应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采购人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供应商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采购人通知供应商后,供应商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6、供应商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运输途中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7、供应商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供应商负责照价赔偿;

8、供应商如遇垃圾场被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采购人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9、供应商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采购人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采人的反馈意见;

10、供应商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确保安全行车,供应商清运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供应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供应商负责垃圾倾倒的处置费;

12、供应商需自行提供压缩式垃圾车、勾臂式垃圾车进行垃圾清运;

13、供应商需负责保障车辆运行安全。

四、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执行服务采购验收标准。  

五、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每季采购方按服务要求考核供应商,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已完成的金额。

六、其他要求:自行踏勘。

踏勘联系人:吴婷婷

联系电话: 0851-84350984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询价报名时间:

20241249:00至202412612:00(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获取地点:麦架镇应急工作服务中心、麦架镇政府三楼;联系人:邓永权   电话:0851-84350984。

获取询价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一)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质疑及答疑:

报价人如对本文件有疑问,必须于2024126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采购方将于202412617:00时前进行答复。

白云区麦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来源:麦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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