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结余)资金的公告

现将《重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结余)的通知》(白乡振局通字〔2023〕11号)、(白乡振局通字〔2023〕12号)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贵阳市白云区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851—84601535;12317

通讯地址:白云区行政中心3期1120办公室

关于对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结余)资金的公告白乡振局通字〔2023〕11号重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结余)的通知-牛场.pdf

关于对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结余)资金的公告白乡振局通字〔2023〕12号重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结余)的通知-沙文.pdf



来源: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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