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函〔2021〕56号)》要求,经审核,我区监测对象印学华户其女印艳红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按规定进行补助。
联系单位:贵阳市白云区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gysbyqfp@163.com
监督电话:0851-84601535
附件: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雨露计划”补助名单.xlsx
来源: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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