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按照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对观山湖区的城镇居民(一档)医疗保险基金暂收款进行清理公示。
一、公示范围
截至2026年6月9日,贵阳市观山湖区城镇居民(一档)医疗保险基金中超过24个月无人领取的医保基金(暂收款)(明细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60天,即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8月8日。
三、工作要求
(一)公示明细中涉及的个人,可在公示期内持个人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到贵阳市观山湖区医疗保障局办理相关医保基金领取手续(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0851-84109339;联系地址:观山湖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楼307室)。
(二)公示期满后,确实无人认领的,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进行处理。
附件:
观山湖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暂收款清理明细表(公示表).xlsx
贵阳市观山湖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9日
来源:观山湖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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