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观山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推动法治建设与民族宗教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协同并进,为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筑牢法治屏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筑牢法治根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工作。严格对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清单,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8次,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其内涵精髓,全面提升法治素养。二是建强法治工作队伍。立足民族宗教工作实际需求,常态化组织干部参与法治培训。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贵阳贵安“新时代法治大讲堂”3场,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培训1场,围绕《宗教事务条例》等核心法规开展部门专题学习4次,切实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深化法治实践行动,增强民宗治理效能
一是开展精准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民宗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全年发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3000余册,组织宗教界学习活动8次,举办宗教政策法规专题讲座11次,有效提升相关群体法治意识。二是规范宗教场所管理。严格执行宗教领域政策法规,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宗教团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1项,制定宗教场所规范管理清单33条。全年开展联合检查巡查72次,保障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有序。三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民主决策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80余次,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优化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全年完成行政确认36件,大幅提升审批效率与服务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权责清单,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全年审核重大行政执法事项1件,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体系。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民族宗教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全年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0次,专题调度法治建设工作,构建起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参与各类法治学习培训活动。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三是强化督促落实力度。聚焦普法宣传、行政执法、场所管理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针对工作推进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一体推进。
三、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调研不够深入,普法内容和形式未能精准匹配服务对象及群体需求,普法实效有待提升。二是将法治要求融入民族工作、宗教事务管理的创新载体和有效举措不足,法治在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基础方面的支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机结合,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丰富专题研学、案例研讨等学习载体,推动法治理念与共同体理念深度融合。开展针对性的能力培训,强化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法治民宗干部队伍。
(二)聚焦精准施策,增强普法宣传实效。紧扣民族宗教领域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在普法内容、形式、载体上精准发力。针对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普法方案,丰富普法内容供给。创新普法传播形式,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持续提升民宗领域代表人士、信教群众的法治素养,引导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深化融合赋能,提升民宗治理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民族宗教领域重难点问题,推动法治建设与民宗业务工作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积极探索“法治+民族团结”“法治+宗教场所规范管理”等融合模式,丰富法治融入民宗工作的实践路径,以高质量法治建设赋能民族宗教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观山湖区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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