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中土华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七星关区第一分公司
我单位接到杨仕坤、李金波等6名工人投诉在贵阳市观山湖区百花湖镇南美对虾养殖场项目给中土华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七星关区第一分公司做工被拖欠工资问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对中土华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七星关区第一分公司下达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观人社监理告字[2026]第18号)、《劳动保障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观人社监罚告字[2026]第18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贵阳市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工作科)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领取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北路605号(金麦花园物管楼二楼),联系电话:0851-87989420,逾期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告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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