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关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各回迁安置户:
根据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目前阳关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已建设完成,达到回迁安置入住条件,需对贵阳市观山湖区辖区范围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在“阳关安置点”“阳关安置点二期”“阳关安置房”“阳关安置房二期”“大关(阳关)安置房一期”“大关(阳关)安置房二期”“阳关农民新村安置点”“阳关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火车北站功能区大关(阳关)二期安置房”“阳关村拆迁安置房”“阳关拆迁安置房”“阳关安置点(河晏子采购站)”“阳关村厂黄坝安置房”的被征收人进行回迁安置。现就回迁安置事宜公告如下:
阳关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新寨新苑)采取先确定房源,后签订协议的方式分房。房源选择确定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观山湖区辖区建设项目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在“阳关安置点”“阳关安置点二期”“阳关安置房”“阳关安置房二期”“大关(阳关)安置房一期”“大关(阳关)安置房二期”“阳关农民新村安置点”“阳关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火车北站功能区大关(阳关)二期安置房”“阳关村拆迁安置房”“阳关拆迁安置房”“阳关安置点(河晏子采购站)”“阳关村厂黄坝安置房”等包含“阳关”的被征收(拆迁)人保持电话畅通,根据回迁安置现场电话通知及时到现场确认房源。届时,请各被征收人携带《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需持继承、委托《公证书》、《法院判决书》、民政局婚姻登记办公室签章确认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不存在争议的文书)到观山湖区阳关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C区4号楼1楼回迁安置办公室办理安置房房源确认手续。本次选房范围内可选房的回迁安置户超期过渡费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故不到场选房的,超期过渡费从2025年12月31日截止。
选房现场办公室电话:19185409584
安置科咨询电话:0851-82214992
监督电话:0851-87981531
特此公告。
附表:
观山湖区阳关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应回迁安置人员排序表.pdf
贵阳市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
2025年12月19日
来源: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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