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各回迁安置户:
观山湖区朱昌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已基本完工,根据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区征收安置中心拟于2024年12月25日起开展朱昌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回迁安置登记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请《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安置点在“窦官安置点”“窦官安置房”“窦官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朱昌镇窦官安置点”“青龙安置点”“青龙村安置点”“青龙村安置房”的回迁安置户携带《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还需凭公证委托书、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有效法律文书)到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进行回迁安置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5日(不含周末及节假日;工作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3点-17点)。
三、登记地址: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1号楼10楼1019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82215490
监督电话:0851-84845699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区征收安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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