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大力培养技能人才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33号)、《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筑人社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4-2026年观山湖区政策性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的原则,采取书面审查、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认定一批严格执行政策纪律、培训质量好、取证率高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观山湖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
二、实施对象及基本要求
1.培训对象:六类人员、企业职工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2.具体内容:包括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创业指导和创业后续跟踪服务或就业跟踪等服务。
3.工作范围:观山湖区范围内。
三、认定数量
按得分排序由高到低选取入围培训机构,不少于5家(含创业培训和项目制培训),评审得分不得低于60分。
四、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登记注册地在贵阳贵安范围内的机构,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持有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应注明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注册地不在贵阳贵安范围内的,需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跨市(州)认定定点机构的要求。
(二)申报条件
(1)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在申请成为定点机构前应已持续稳定经营超过3年以上,其中新职业新业态工种和急需紧缺工种可放宽至一年以上。对有年检要求的需提供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2)办公场地及设施设备能满足培训需要,办公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及以上,配有满足办公需要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通信设备和档案柜等设备。
(3)具备不少于4间(60人/间,共300平方米及以上)标准化理论课教室,教室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应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4)认定工种需在人社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工种范围内。具备培训相应专业(工种)所必需的培训场所(租赁场地的,剩余租赁期不低于3年)、有满足培训专业(工种)匹配的实操教学需要的操作场地、设施设备和培训管理所必需的视频监控、录像设施设备。
(5)具有稳定、合格、结构合理的教师和管理队伍。教师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适应的教师上岗资格,每个申报工种的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该工种教师总数的1/3。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实操教师应具有职技院校以上文化程度并与其培训工种至少高一级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6)具有健全的教学、财务、设备设施、卫生安全管理及教师、学员管理等规章制度。
(7)申报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场地及设施设备。面积要满足实现移动桌椅呈“U 型”或“岛型”摆放,不少于60平米的标准化教室2个(含)以上,同时拥有投影仪、黑白板、多媒体讲台等教学设备以及教材教具满足《创业培训教材设备教具清单》。申报网络创业培训的机构至少具备30台电脑及优质网络资源(建议不低于100兆带宽独享),申报创业项目的培训机构每班应配备一套SIYB实操沙盘教具包。
(8)申报机构近三年无大规模的信访及投诉、舆情事件等情况发生,在年审评估中评定为合格,法定代表人、申报机构举办者无不良诚信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1)因存在虚假培训、转包培训等严重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列入整改的培训机构,不纳入本次认定入围范围内。
(2)2023年办学情况评估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机构,不纳入本次认定入围范围内。
五、认定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观山湖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服务方案;
2.办学资质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专职(兼职)教师名单及资质证明材料;
5.申请专业(工种)及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安排、教材目录;
6.实训设施设备和监控、考勤设备配置情况;
7.教学及实训场地权属证明。自有场地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租金支付记录、产权证明;
8.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及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
9.上一年度年终决算财务报表;
10.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1.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标准装订成册一式5份(A4规格、有封面、总目录、分项目录,统一编排页码,需胶装、盖章(含骑缝章))。
(三)初审。未提交下列资料之一的为初审不合格,不进入评选环节:办学资质及办学满3年证明材料(从事新职业培训机构除外)、专业教师材料、固定场地材料、信用记录材料。
(四)评选。评审组对初审通过的机构进行审核后出具评估意见,提出拟认定机构名单,按程序审定。
(五)公示及认定。经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认定名单。
(六)签订协议。定点培训机构与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观山湖区职业技能定点培训协议书》。
六、认定管理
(一)本次认定的定点机构有效期自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认定名单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本次认定的定点机构须签订培训协议后,方可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工作,培训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三)定点机构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职业培训政策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实施日常监管和评估,定点机构实行有退有进,动态调整。
(四)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定点机构资格的认定和开展工作的资格。
七、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提交资料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
申报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就业局(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1号楼4层4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4132766
附件:
附件1:观山湖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doc
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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