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财政局2023年财政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23〕47号)及《贵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筑财监〔2023〕18号)、《观山湖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观财监〔2023〕11号)要求,结合我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决定通过双随机方式抽取4家单位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提高检查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对象名单、检查时限、检查范围和内容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共计4家,具体为:

1. 贵阳市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

2. 贵阳市观山湖金华镇人民政府

3. 贵阳观山湖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 观山湖区贵阳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二、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结束。

三、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本次检查根据《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检查。重点关注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包括单位财务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预算编制是否符合要求、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往来账款是否定期清理、是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合规的问题;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会计信息不真实、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特此公告

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局 

2023年7月31日

来源:观山湖区财政局

原创文章,作者:观山湖区财政局,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dongtai/gg/78705.html

(0)
观山湖区财政局的头像观山湖区财政局会员
凝聚力量共谋发展 —— 区商贸物流集聚服务中心何静主任走访商户
上一篇 2023年7月31日 下午4:10
下一篇 2023年7月31日 下午4:25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