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要求,围绕贵州省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贵阳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观山湖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一把手亲自抓,亲自部署,确保我区自然资源系统在法治政府轨道上不断前进。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科室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始终贯穿于全部工作和工作全过程,作为谋划和开展工作的基准点,始终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和评价绩效的标尺。
(二)严格责任落实,对照《观山湖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具体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关键少数,实行班子成员分工包干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股室,确保了自然资源工作依法行政、高效运转。
(三)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结合党史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多次召开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分别学习了贵州省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贵阳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观山湖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制定普治规划,全面推进普治工作
一是制定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加强对《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行政处罚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管理规定》《森林防灭火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市自然资源大讲堂,认真听取专家关于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主要负责同志、局机关干部职工各镇林业部门和自然资源所、各行政村委主要负责人等参加的自然资源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不断开阔了干部职工的视野,增强了资源管理能力,促进了干部职工努力实现政治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新提升,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开展集中辅导与自学,干部职工除参加机关单位组织的统一学法外,还通过微信群等平台开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把所学法律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做到依法行政,为工作开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组织宣传开展思想工作和发放宣传单,向网格内群众及商户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干部和群众正确理性对待疫情,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参与防控,自觉服从区疫情防控指挥办的各项措施。
(三)围绕“宪法日”“世界地球日”“土地日”“森林防火宣传周”等做好自然资源普法教育
为贯彻执行“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我局充分利用网络、微信、会议、简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始终坚持普法与法治政府并举的方针,做到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强化乡镇基层普法意识。通过“12.4宪法日”4月22日“世界地球日”、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6月25日“土地日”“森林防火宣传周“等宣传日活动,在主要交通要道、办公场所及人员密集区悬挂横幅、张贴法制宣传画、宣传标语、发放自然资源宣传小册子、纪念品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及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确立以法制宣传为先导,最广泛地发动和调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参与自然资源法制宣传,以提高法制教育宣传效果。
(四)完善行政争议化解制度,提高法治政府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认真遵守《行政复议法》,用好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效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质量。认真执行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有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我局没有被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发生。二是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积极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按时换发新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听证主持资格培训和考试,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加强对执法行为事前、事中监督入手,预防和减少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三是引导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切实把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政府思维和法治政府方式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权力监督
一是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体系,依法查处土地违法用地、非法采矿和改变林地用途、盗伐林木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与公安、综合执法、农业农村等部门互动配合,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违法用地及时制止违法行为,2021年,开展土地巡查350余次;联合执法5次,共计出动执法车辆15辆,执法人员30人次;查扣非法矿产品运输车辆1辆;下达土地、矿产执法文书160余份;收取罚款1662.0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侦办8宗;移送纪委监委1宗;移送区扫黑办1宗;抄告、提示、报请政府督办相关部门35次;向区纪委月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6次。严格落实执法回避、调查取证、告知、审查、送达等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质量,行政处罚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条文正确,案件卷宗材料完整。2021年林业部门共立案调查42起,已查结案件30起,罚没金额共计1514590.97元,转2022年查结案件1起,移送公安11起。 我局也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处理对国家土地自然资源违法侵占的案件时,根据案件的性质做出合规合法的处理结果,也广泛运用说服教育 、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并按照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职能、执法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及时发布自然资源政务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
二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把行政权力项目和运行流程全部纳入行政权力项目库,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问责清单,将责任层层传导、分解到各科室,落实到每个人,做到履职有依、问责有据。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是进一步下放审批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将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权下放至各镇政府,减少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能。
三、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主要负责人能认真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市、区实施细则,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对法治政府建设亲自部署,能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全面提升,能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督促其他领导班子依法办事,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按规定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群众对土地政策了解还不足,违法用地建房仍有发生,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高。
五、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法治政府新局面,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机制,把推进法治政府作为履行自身职能,推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任务贯彻好、落实好。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切实履行“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责。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以学习培训为主,结合“自然资源大讲堂”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政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每个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四是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自然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
贵阳市观山湖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5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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