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俊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2年3月15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俊生同志为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兼);
严英同志为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兼);
罗敏同志为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兼)。
免去:
陈继春同志的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焦汝志同志的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刘奕扬同志的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罗敏同志的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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