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永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赵永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2315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永明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胡勇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姜毓荣同志的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朱从杰同志的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315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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