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永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2年3月15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永明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胡勇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姜毓荣同志的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朱从杰同志的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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