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教育局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广泛开展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依法治校工作水平,更好地实现了全区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依法治区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全面落实指导思想要求,认真做好依法治校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今年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要求,在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系统行政干部、学校领导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提升全体师生的法律素养,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我区教育科学发展。
二、主要开展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区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
1.切实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学习力度,深入推进干部和教职工学法用法。根据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大力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继续深入宣传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依法治教、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教育教学顺利开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普法宣传工作中,切实提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不断探索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新机制,全面提高我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2.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以学校法治教育为主阵地,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家庭、社会形成“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认真完善学校法治辅导员进校园工作,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把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渗透于日常的教育教学当中。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建设,进一步拓展和完善法治教育资源。各学校密切与区内各政法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他们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大力支持。要充分发挥各健康文化活动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的作用,并根据法制教育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教育培训计划、更新教学内容、健全培训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法律知识培训活动。
三是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扩大普法影响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策划组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7”世界卫生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种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并结合学生生活实际不断丰富主题宣传内容,以易学易懂易记的要求创新活动的形式,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进一步综合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类主流媒体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3.积极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种法律考试,增强教职工、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参考率达到99%以上。
4.继续推进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工作,确保全区各校全员参与此项工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设置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认真梳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2.最大限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水平。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收费最少的原则,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实行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审批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责任、权限、时限,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3.不断创新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以制度建设促进本区域公共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完善,规范本部门在政策制定、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方面的职能,依法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三)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和学校民主管理工作
1.加强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完善学校章程,遵照章程开展办学活动,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的学校内部管理机构,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不断完善依法治校机制。
2.不断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广大干部师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坚持把推行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点来抓。
一是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各级各类学校的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教师、干部聘任、职称评定、晋职、选先评优,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学校大宗物资采购事宜和学校基建招投标情况,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招生考试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教职工关心并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除法律和上级政策明确规定不宜公开的外,应当及时予以公开,对于一些不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在校内必须公开。全区各校认真做好校务公开自查和抽查工作。
二是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健全校务委员会、学校党组织、教代会等组织机构,明确这些机构的职能和议事规则,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必须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积极探索社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和模式,促使学校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增强校长的民主意识、民主作风,促进学校领导班子团结,推动学校工作。
3.加强对全区公办学校重大决策行为的审查和监督,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学生与学校争议解决机制和机构,加强对所管民办学校重大办学活动的监管,指导学校健全师生申诉规定,完善申诉程序,畅通校内师生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地解决教师、学生与学校的争议,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办理教育领域信访案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确保教育系统稳定
截至目前为止,观山湖区教育系统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回复率为100%。对于举报、投诉案件,认真及时回复举报人、投诉人。截至目前,全区教育系统未发生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制工作水平
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充实已有法制工作机构和依法治校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尚未设立相应工作机构的,要根据自身实际,尽快明确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法制工作机构和依法治校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建立法制工作责任制,并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有针对性地举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开展法治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区各校充分认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建立依法治校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职责,做好严格检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校把依法治校活动和落实普法规划结合起来,切实落实方案目标和要求。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措施,讲求实效。
(三)教育局积极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对全区教职工、青少年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
(四)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全区各校依法治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考核机制,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来源:观山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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