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围绕“一二三四五六”总体布局和社会治理“6+1”行动要求,以“学宪法、学法律,做合格公民”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核心区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重点、创举措,普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一是新媒体宣传效果更加凸显。利用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向群众推送法律法规和以案释法案例,与“阳光952”联合制作普法宣传音频,普法宣传受众面进一步拓宽。二是专项普法宣传更加有力。以“学宪法、学法律,做合格公民”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举办“学宪法、学法律,做合格公民”法治教育培训班8期,张贴宪法宣传海报3000余份、悬挂宪法宣传横幅200余条。联合区教育局组织70余所中小学校5万余名学生开展“学宪法、学法律,做合格小公民”知识竞赛活动。“12.4”宪法日当天,联合47家法宣成员单位开展宪法日集中宣传,同时8个司法所在辖区人口集中处同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利用扫黑除恶、《宪法》编排相声、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深入13个镇(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160条、张贴海报1000余份。联合区禁毒办、区教育局举办观山湖区“中小学生禁毒法治文艺展演”,利用新媒体搭建的网络直播平台吸引9000余名网民接收观看、参与互动。
二、抓基层、强基础,切实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一是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指导建立了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我区非公企业间的商事纠纷提供了解决途径。截至目前,建成行业性调解组织3个。二是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初显成效。在指导辖区各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公证员专业优势,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公证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成效。调处民间矛盾纠纷2842件,调解成功2825件。三是特殊人群管理措施更加有力。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管、日常走访、学习教育等制度,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或重新违法犯罪。对3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提请收监执行,对3名不服从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对52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在金华镇翁贡村衣拉拉制衣厂挂牌成立观山湖区刑满释放、社区矫正“阳光工程”就业安置基地,目前已安置刑满释放人员7人。
三、强管理、促规范,服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一是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制度,通过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办事流程和公证收费标准,法律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二是服务渠道进一步畅通。在镇(社区)、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基础上,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老年人服务点”,开通军人军属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公证服务绿色通道,设立101大厦公证服务点,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在辖区人员聚集处张贴司法所便民服务海报2000余份,法律服务渠道进一步畅通。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550件,办理公证2322件。三是律师管理进一步加强。完成73家律师事务所、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律师办理黑恶案件备案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共接到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备案17件,指派4名律师为2名涉黑未成年人提供辩护意见,派员旁听了兴仁县人民法院审理杨某等17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来源:观山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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