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人大字〔2021〕19号
观山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沈毅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1年9月28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观山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沈毅同志因工作岗位调离观山湖区,辞去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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