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 征集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

征集指南》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根据省、市科技工作相关要求按照《观山湖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观府发〔201814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观山湖区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征集指南》,现予以印发,请各镇(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行业内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积极申报,特此通知。

附件:观山湖区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征集指南

(此页无正文)

贵阳市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  

2021624      

观山湖区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

征集指南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科技创新的工作部署,按照《观山湖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观府发〔201814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观山湖区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征集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21年度观山湖区政策引导计划、社会发展与民生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优先征集类别:

(一)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支持大数据、物联网、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支持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和推广。

(二)先进装备制造与新能源产业。支持中高端装备制造、整车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等配套基础零部件制造智能制造;氢能产业核心技术、氢能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相关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

(三)大健康产业。智慧医疗、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基因工程、健康养生、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药技术攻关等

(四)现代农业。围绕观山湖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技术需求,结合富美乡村示范带(示范村)建设,重点支持五子登科特色产业开展新品种选育、种植业绿色高效生产、畜禽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生态食品加工、农业信息化等方面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集成示范和应用推广。

(五)社会发展与民生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大气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人口健康与医疗卫生、城镇化与智慧城区、科技扶贫开发与村(镇)集体经济发展、公共安全及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开展的科技活动;支持先进技术在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妇女儿童、残疾人、道路交通等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研究及示范;支持科普平台和基地建设;支持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二、征集对象

符合《观山湖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申报单位,其中,企业需依法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统计时间截止到2021531日)。

(一)优先对象

1.对观山湖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效果明显,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有一定基础的科技项目。

2.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或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产学研项目。

3.将专利技术或科技奖的成果在观山湖区进行实施转化的项目。

4.通过贵州省科技型企业备案或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5.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自主筹集前期研发经费投入的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和设施设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6.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的记录。

(二)不征集对象

1.不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发展政策的项目。

2.一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或课题,承担有观山湖区科技计划项目且还未验收的单位或课题组的项目原则上不征集。

3.被纳入科技系统失信的企业。

(三)支持方式

1.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2.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与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签订合作协议确定资助资金,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先行自筹,后由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按协议要求拨付。

3.在观山湖辖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项。

三、征集方式和时间

(一)征集方式 

从今年开始,项目实行网上征集,须通过观山湖区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gygshkj.com进行填报。

(二)征集时间 

项目征集时间为20216259:00202173017:00。项目管理系统将在20217301700时自动关闭。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报、提交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四、网上申报程序 

(一)注册账号

申报单位登录项目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审核。

(二)项目申报

1.申请书填报 

申报单位根据征集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审核。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在网上申报。

2.修改完善

报截止日前,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线撤回项目申请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报截止日后,不更改申报内容

(三)形式审查

项目征集结束后,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征集项目开展形式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本指南征集条件和要求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和取消评审、立项等处理。对通过审查的征集项目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审查的征集项目,通过短信形式向项目申请单位告知结果,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反馈理由。

如申请单位对形式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一次,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四)纸质资料报送

征集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后,申报单位需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在线合成带正式水印的《观山湖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观山湖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观山湖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及所需的其他附件材料,按顺序打印装订成册(3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胶装),于2021861700前报至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贵州省地质科技园3号楼203),逾期不予受理

征集项目有推荐单位的,需由推荐单位在纸质资料上签字盖章后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不得把在研或已结题各级各类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不同年度、不同部门重复申报;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2.申请单位应确保研究内容真实完整、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明确合理;严格按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确保项目申请经费与研究任务及体量相当。申请项目有自筹经费要求的,请提供单位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并扫描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

3.申请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影响项目受理和评审的,逾期不予复审。

4.推荐部门应认真履行审核和推荐责任,确保推荐的申报项目真实完整、符合要求。

5.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

六、征集项目应用

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对征集到的项目按程序进行分类管理:

(一)按优先类别和对象,择优立项,无偿资助;

(二)按照融资需求推荐给科技银行,提供贷款支持;推荐给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科技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融资。

七、咨询方式

1.项目征集业务咨询

观山湖区科学技术局0851-84850220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填报系统相关咨询

贵阳瑞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0851-84857009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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