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毛永鸿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罗 欣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丁 亮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陈 岑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胡开艳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郑志军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阎华伟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原创文章,作者: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dongtai/gg/84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