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人大任〔2021〕6号)关于毛永鸿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1年5月21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毛永鸿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罗  欣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丁  亮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陈  岑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胡开艳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郑志军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阎华伟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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