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9年申请将观山湖区“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两个项目纳入观山湖区脱贫攻坚项目库。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可从扶贫专项资金列支,也可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列支。我局2019、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不使用扶贫专项资金,现决定将上述两个项目退出观山湖区脱贫攻坚项目库,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7日(2021年1月4日-1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者,可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人应使用真实姓名、身份和联系地址。我局对反映人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851-82215637
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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