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通知》(黔财农〔2018〕229号)文件,下达观山湖区2019年中央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5万元。根据2019年1月14日区政府副区长何小丽组织召开的关于研究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专题会及区民宗局《关于对〈2019年朱昌镇朱昌窖酒研发基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观民宗批〔2019〕1号)精神,将资金安排用于朱昌镇朱昌窖酒研发基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现根据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2019年朱昌镇朱昌窖酒研发基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朱昌镇赵官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朱昌镇朱昌窖酒研发基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产品开发等建设方面。
四、资金概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55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5万元。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6个月(2019年3月-2019年9月)
六、项目实施主体及责任人
项目实施主体:观山湖区朱昌镇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石磊
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贵阳朱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通过农村“三变”模式,覆盖朱昌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137户(少数民族21户),贵阳朱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扶贫资金占股比例实行股份分红,每户每年保底分红4000元。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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