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条,“民间组织要依法自觉接受年度检查,对一年不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由登记机关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检查,予以撤销登记”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公告如下、撤销登记2个社会团体;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注销11家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撤销社会团体名单
1.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朱昌村蔬菜协会
2.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金钟村花卉苗木协会
3.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赵官村晚番茄协会
4.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养猪协会
5.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养殖业协会
6.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赵官村养猪协会
7.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朱昌村佳佳养猪协会
8.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郝官村花卉协会
9.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茶饭村种植协会
10.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赵官村贾鱼桥钟养殖协会
11.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金钟村喻平养鸡协会
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贵阳高新区未来小学
2.贵阳高新硕博教育培训学校
3.贵阳市金阳新区金羽羽毛球俱乐部
4.贵阳市金阳新区兴航英语培训学校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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