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6〕39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党办发〔2017〕7号)、《中共观山湖区委办公室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观党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公开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二)公开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公开。

2.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3.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适时准确地把握信息发布的时机。

4.坚持便民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要进行整理、加工,内容简明,形式多样,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二、进度安排

(一)推进决策公开

建立会议公开制度。建立局党政联席会议和科室(事业单位)办公会议等有关会议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未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的,不得发文。

(二)推进执行公开

网站意见信箱或意见建议箱要落实专人管理。听取公众对工作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定期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三)推进管理公开

推进监管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重点公开安全生产、旅游市场等监管信息。

(四)推进服务公开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定文化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具体办法和措施,重点公布办事项目的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并组织推进落实。

(五)推进结果公开

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的结果情况。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六)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程。推动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100%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强化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妥善应对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注重每个工作环节证据的收集、固定,进一步重视并做好应诉工作。

(七)推进公开内容动态化管理

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切实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

(八)推进依法行政公开

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工作。建立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切实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

(九)强化组织领导

设立政务公开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人员力量。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为提高信息化水平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十)强化教育培训

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增强公务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重点任务

1.在党组统一领导下,要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一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写入领导分工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专题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完善和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3.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将行政强制、处罚、征收、给付、确认、检查等各类执法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做好与行政执法相关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内容编制和公开工作,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4.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并永久保留,将预决算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

5.建立行政机关公文数据库。建立公文数据库,清理并公开2008年以来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文件查询检索功能,并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对本科室(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公开。

来源:观山湖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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