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观山湖区百花湖乡2017年育肥猪养殖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百花湖乡人民政府:

    你乡上报的《观山湖区百花湖乡2017年育肥猪养殖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观山湖区建档立卡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观府专议〔2017〕134号),同意你乡上报的《观山湖区百花湖乡2017年育肥猪养殖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观山湖区百花湖乡2017年育肥猪养殖产业扶贫项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地点:百花湖乡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养殖育肥猪444头,补助资金79.92万元,其中仔猪补助35.52万元,饲料补助44.4万元。

    五、资金概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入79.9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88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61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7.43万元。(注:具体投入以实际验收养殖的农户数为准)

    六、补助方式及标准

    1、补助方式

    由百花湖乡人民政府组织农户自行采购、实施,实行乡级报账制,项目通过乡级、区级验收后百花湖乡财政所通过一折通的方式直补农户。

    2、补助标准

    (1)仔猪:按80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助;

    (2)饲料:按100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助;

    七、项目实施单位及技术指导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观山湖区百花湖乡人民政府

    项目技术指导单位:观山湖农业水务局

    八、项目实施时间

    2017年4月到2017年12月

    请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总结工作,报观山湖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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