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2017年5月,我局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单位进行了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对1家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发放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特公示如下。
附件:观山湖区2017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审批公示(第一期)
来源:观山湖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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