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清镇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9〕1188号)、《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发改价费〔2022〕718号)等文件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14:00—17:00。
二、地点
市行政中心C311会议室。
三、调价方案
省级示范一类幼儿园由400元/生·月拟调整为480元/生·月;省级示范二类幼儿园由360元/生·月拟调整为440元/生·月;省级示范三类幼儿园由330元/生·月拟调整为41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由300元/生·月拟调整为380元/生·月;县级示范幼儿园由200元/生·月拟调整为280元/生·月;基本达标幼儿园由100元/生·月拟调整为180元/生·月。
四、与制定价格有关的成本调查的办法和结论
在全市2023年92所公办幼儿园中,按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县级示范、基本达标等级类别,选取23所不同类型幼儿园开展2020-2022三个年度保教费成本调查,其中,省级示范4所(含参照总园标准收费3所)、市级示范4所、县级示范12所、基本达标3所。调查结论为:三年总平均月生均保教费成本为423.33元,其中,省级示范二类576.92元,省级示范三类512.83元,市级示范518.09元,县级示范339.91 元,基本达标235.47元。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自愿报名随机抽取产生的学生家长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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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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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琪 |
女 |
汉族 |
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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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超 |
男 |
汉族 |
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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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于琴 |
女 |
汉族 |
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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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胡连贵 |
男 |
汉族 |
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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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温宝青 |
女 |
汉族 |
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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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汤量 |
男 |
汉族 |
公司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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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龙星兆 |
女 |
汉族 |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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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庞泽敏 |
女 |
汉族 |
公司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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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王飞鹏 |
男 |
汉族 |
机关在职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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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杨励 |
女 |
汉族 |
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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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付丹丹 |
女 |
汉族 |
保险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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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袁二平 |
男 |
汉族 |
自由职业 |
(二)市教育局代表1名(委托市教育局推荐)。
(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1名(委托市人大办推荐)。
(四)政协清镇市委员会办公室代表1名(委托市政协办推荐)。
(五)市政府办代表1名(委托市政府办推荐)。
(六)各乡(镇)、街道办人员12名(委托各乡(镇)、街道办推荐)。
(七)市直有关部门人员2名(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各1名),由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邀请。
(八)旁听人员5名(由我市居民自愿报名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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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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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恩元 |
男 |
汉族 |
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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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世勇 |
男 |
汉族 |
退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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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刘进乾 |
男 |
汉族 |
机关在职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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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张秋菊 |
女 |
汉族 |
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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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谭剑波 |
男 |
汉族 |
个体工商户 |
(九)媒体席(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清镇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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