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教育局关于召开调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标准听证会暨征集听证人的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供餐质量,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生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黔教发〔2021〕52号)》、《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筑教发〔2023〕19号)》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清镇市教育局将于近期召开关于调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标准听证会。现将征集听证会参加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本次听证会将于2023年6月下旬在市教育局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内容

调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标准。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清镇市户籍人口;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听证项目的有关情况;

(五)热心公益事业,保障参会时间;

(六)同意公开本人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四、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8名,由学生家长、学校代表、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人员构成。

五、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

学生家长代表19名: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由市教育局从规定时间内报名、经审查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报名者中随机抽取。  

学校代表1名:由清镇市教育局推荐。

市人大代表1名:委托市人大办推荐。

市政协委员1名:委托市政协办推荐。

市政府1名:委托市政府办推荐。

市直有关部门人员5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各1名),由清镇市教育局邀请。

六、听证会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由我市居民自愿报名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5名,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本次听证会设媒体席,邀请清镇市融媒体中心参加。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公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报名者将《清镇市调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标准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清镇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电子邮箱:2992953716@qq.com),并请注明“清镇市教育局关于召开调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标准听证会报名”。

八、其他说明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听证会延期、无法或无须举行的,将按规定及时通知听证会参加人,并发布延期或取消听证会公告。

清镇市教育局关于召开调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标准听证会暨征集听证人的公告  (第1号)报名表(听证参加人).xls

清镇市教育局关于召开调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标准听证会暨征集听证人的公告  (第1号)报名表(旁听参加人).xls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李娟        殷忠贵

联系电话:17385119792     13985578430

清镇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日

来源:清镇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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