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解决观山湖区与清镇市相邻地块整体集约开发,发挥土地最大价值,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拟将《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2-04-11、W2-04-12、W2-03-06、W2-03-07等地块内局部用地进行调整,并于2022年第9次专家咨询会审议原则通过。现按法律法规要求,将《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2-04-11、W2-04-12、W2-03-06、W2-03-07等地块内局部用地调整论证报告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一、公示时间
至公示之日起30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 网上公示: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2. 展板公示: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宣传栏、地块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 咨询电话:0851-82564715
2. 信件寄往:清镇市自然资源局(信件请注明“物流控规调整公示”字样),邮编551400
关于《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2-04-11、W2-04-12、W2-03-06、W2-03-07等地块内局部用地调整.pdf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5日
来源: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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