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审计局国有资产处置公示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14]1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相关规定,本单位现拟对1辆公务车(经具备资质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鉴定,不符合安全、经济、环保的用车原则,达到报废、更新条件)进行处置,以便于进行相关资产的更新配置,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该批原值共计127,741元,累计折旧127,741元,资产净值0元,评估价值(残值)为18,900元。明细详见附件:拟处置资产信息表。

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市审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82522436,  联系人:陈志军

公示日期: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19日。

附件:清镇市审计局国有资产处置公示清镇市审计局拟处置资产基本信息.xlsx

清镇市审计局

2022年5月13日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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