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穿纲河、高家河、东门桥河、暗流河、猫跳河、羊叉河、麦西河、长冲河、麦城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穿纲河、高家河、东门桥河、暗流河、猫跳河、羊叉河、麦西河、长冲河、麦城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9个登记单元:

1.穿纲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高家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东门桥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暗流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5.猫跳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6.羊叉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7.麦西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8.长冲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9.麦城河。流经本区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

三、自然资源的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麦格苗族布依族乡、卫城镇、站街镇、王庄布依族苗族乡、暗流镇、犁倭镇、红枫湖镇、滨湖街道办事处、巢凤街道办事处、青龙山街道办事处。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清镇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

来源: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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