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清镇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选公告

我局根据工作需要,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清镇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新建总建筑面积17173.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孕产保健室、儿童保健室、急诊室、医技楼、住院部、垃圾收集、污水处理、配电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二、对拟选聘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

本次审计由我局成立审计组,并指派人员担任组长和主审,中介机构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审计组成员参加审计工作。

本次拟从1家工程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选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含土建、安装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要求

选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需具备工程类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一级造价员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至少1名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

熟悉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及清单计价规范、贵州省定额计价规定等,能独立完成工程量计算、计价等相应的工作。

选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近2年内参与过审计系统组织或委托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算(或结算)审计工作的和参与医院建设项目审计的,优先考虑。

(二)工作要求

1.本次审计工作需驻场审计,驻场地点为清镇市。

2.审计工作预计45工作日内完成。

3.中介机构选派的专业人员并根据审计组要求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经考核合格后支付服务费用给有关中介机构。

4.参与过本项目(清镇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监理或者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工作的中介机构及技术人员须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本次竞聘工作。

如在审计实施中发现中标的中介机构及技术人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清镇市审计局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介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承担。

(三)其他

1.按照清镇市审计局的安排完成相应工作,确保工作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2.原则上聘用人员一经确定,所在中介机构不能更换。

3.如中介机构派出的审计人员不能胜任审计工作或有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审计纪律等行为的,清镇市审计局有权退回或要求中介机构更换能胜任审计工作或能力相当的审计人员。

三、比选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报名后通过资格验证的投标单位达到3家(含3家)以上方可进行比选。如报名后通过资格验证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则本次比选工作取消。

(二)本次比选工作按照《关于选聘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清镇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公开比选方案》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四、公告时间及报名要求

(一)本公告于2021年7月13日在清镇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zqz.gov.cn/)发布。

(二)如有意愿参加者,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审计项目需求,在2021年7月19日17时00分前到清镇市审计局报名并领取《关于选聘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清镇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公开比选方案》。报名所需资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付宗鸿,电话:17508512920。

(三)中介机构按照《关于选聘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清镇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公开比选方案》要求编制比选文件,于2021年7月20日9时  30分前报送至清镇市审计局会议室(清镇市清州大道3号数据湖城1号楼B201室)。

(四)清镇市审计局组成比选组,按照比选工作程序确定参与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及时通知其所在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开展项目审计工作。

(五)清镇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和清镇市审计局对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3688502766、0851-82522436,联系人:姚昌义、陈志军 

特此通告。

附件1:选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2:选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清镇市审计局

2021年7月13日

来源:清镇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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