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南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和贵阳市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最低标准制定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调整贵州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制定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175号)要求,我区正在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区将举行南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和贵阳市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最低标准制定工作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南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和贵阳市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最低标准制定

二、听证机构: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三、听证时间:2023 年10月20日

四、听证地点:贵阳市南明区自然资源局(南明区遵义路4号)

五、听证会代表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32 名,由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代表组成。

六、听证申请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3年9月25日前向贵阳市南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和理由。

3.我区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并发出《听证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应准时参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听证会代表需熟悉我区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我区经济发展状况及物价水平,知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技术要求。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据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发言简明扼要,有理有据。需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2023年 9月 18日

(联系人:王小华 联系电话: 85209697 邮箱:nmqzrzyjyd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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