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区政府2025年度为民办“十件实事”部分目标任务的报告》的决定
(2025年11月19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通过)
贵阳市南明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区政府2025年度为民办“十件实事”部分目标任务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该报告,同意调整的事项为:
一、同意“新建改建学校7所,新增4050个学位”目标数量保持不变,调整目标内容。
新建改建的7所学校中,由“花果园第五小学第二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调整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腾小学项目”。
二、同意“南明区阳明文化步道城市空间历史文化提升改造利用”建设项目调整项目建设目标。
目标任务由“全线贯通”调整为“2025年底前,完成甲秀楼至冠州桥路段的改造建设,优先打造步道文化内涵,确保核心功能与文化主题率先落地,实现一期工程核心节点的初步呈现,部分路段具备条件并向公众开放,满足群众基本使用需求。”
三、同意“建设3万吨区级粮食仓储设施保障粮食储备项目”调整项目建设目标。
目标任务由“完成建设”调整为“2025年底主体建设基本完成”。
该决定报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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