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邓玲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5年9月15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贵阳市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邓玲同志因退休辞去贵阳市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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