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南明区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监督举报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1.农村集体资源利用违法方面。

未经民主决策,私自开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山林等资源;

非法占用集体资源,进行违规开发或利用

如村干部私自将集体林地开垦为个人耕地,或擅自将集体水域承包给他人进行养殖,而收益未纳入集体收入。

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与开发商、承包商勾结,通过虚报工程量、提高工程造价等方式,套取资金,进行利益输送

如在集体土地开发项目中,与开发商合谋虚增建设成本,将多出的资金非法占有

2.农村集体资产运行违法方面。

违规签订20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在集体资产租赁行为中吃租金差价、优亲厚友、租金进入私人腰包;

擅自将集体资产租赁给特定关系人,且租金明显低于市场水平,租赁期限过长,损害集体长期利益

3.农村集体资金使用违法方面。

非法侵占、挪用集体成员各种农业补贴、征拆款项,挤占、挪用、侵吞村集体资金行为

村集体未经民主决策私发奖金、绩效。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或挪用集体资金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等。

挪用村集体的征地补偿款用于炒股、赌博,严重损害集体利益

4.其它方面。

村干部或相关人员虚构项目、虚报开支,套取集体资金。

如编造虚假的工程建设项目,伪造合同、发票等凭证,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或者虚增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项目,骗取资金

二、反映渠道

南明区农业农村局:0851-8551203385526060

通讯地址:南明区箭道街经协大厦15楼(贵阳市南明区农业农村局)

举报邮箱:nmqnyncjnjk@163.com

三、提供线索须知

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

南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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